【精华】写人优秀作文合集6篇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,作文是由文字组成,经过人的思想考虑,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。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人优秀作文6篇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我的语文老师姓张,是我们的班主任。她中等身材,总是长发披肩,圆圆的脸蛋,白里透红,一双大眼睛,炯炯有神,很美丽。
她总是那么热情,像一架永不生息的播种机,不断地给学生播下理想和知识的种子。如果有谁不懂这道题,我们的张老师就会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地揭示给同学们听,直到全班同学都听明白为止。对于那些开小差的同学,她要严厉地说:“上课的时候不准开小差。”
这就是我那又可敬又可爱的老师。
我的爸爸长得很帅气。一双细长的眼睛虽然不那么大,但与黑黑的浓眉一配,却显得炯炯有神。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高高的鼻梁,又直又挺。
别看他外表长得很帅,他却也有令人头疼的时候。这不,他刚一下班回家,就把外套呀、毛衣呀什么的全都脱掉,然后随手就扔到沙发上,也不叠起来。把刚收收拾好的沙发给“毁容”了。晚上,爸爸一看起电视,就一屁股坐到沙发上,嘴里磕着瓜子,两条腿向前一伸,伸得很长。如果你从他身边经过,可要小心他这双长腿,否则,准会让你突然“卧倒”。
爸爸喜欢嗑瓜子,可吃完的瓜子皮他从来不主动倒。盘子里的瓜子皮被他堆得像座山。从山上滑下来几粒瓜子皮肆无忌惮地躺在床上。哎,真拿他没办法!
爸爸望子成龙,可我是望父变优啊。
我有一个小妹妹她叫可欣,她是妈妈朋友的女儿。长着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,远远看去真像个小蘑菇。她很可爱,也很淘气,不过她还是个有爱心的小女孩呢!
有一次,我去阿姨家,她正好在,于是我俩开心的打闹起来。不一会儿,跑过来一只小猫,它不知道怎么了,总动也不动地在那里叫。妹妹问我:“思思姐姐,这只小猫它饿了吧?”我也很纳闷,想了想说:“是呀!”妹妹一听,伤心的说:“你看它多可怜啊,我们找点东西喂它吧。”我给她了一个火腿肠。她高兴的拿着火腿肠去喂小猫了。
我以为她会把火腿肠丢在地上,可发现她蹲下来,把火腿肠放在自己嘴里,都咬成了很多小碎块。我奇怪的问她:“可欣,你在干什么啊?”她一边咬,一边说:“姐姐,我要把火腿肠嚼碎,如果吃的大了,怕它会噎着。”然后她把碎火腿拿在手上,喂小猫吃。
看,那小猫吃的那样香喷喷、甜滋滋的,它好像在说:“谢谢你好心人。”我和妹妹咯咯的笑了。我的小妹妹真是有爱心呀!虽然她只有3岁,但她有颗善良的心,我这个做姐姐的要向她学习。
初二写人作文500字三:我的爸爸
我的爸爸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师,今年35岁,身高172厘米,他眉清目秀,乌黑的头发中掺杂着几根白发,经常穿一身深蓝色西装,总喜欢留平头,很有精神。
爸爸对工作非常认真。每星期天下午,爸爸就骑着摩托带着我去学校上班,直到星期五下午我们才回家。爸爸长年坚持以校为家,爱岗敬业。爸爸每天都工作到深夜,不是写教案,就是在网上查阅资料,准备明天的工作。爸爸所代的班级教学质量总是第一,家里的荣誉证好放了好几十个。如果看到爸爸是笑咪咪的回到家里,准是又得了一个荣誉证。而妈妈却说要那些破荣誉证有什么用,家里从来没管过,工资也不见涨。
爸爸很爱我,每天早早就起来给我做早餐,早餐做好了才叫我起床。记得我上学期,我语文没考得优,爸爸非常生气。他说:“你的学习成绩,要向我的工作成绩一样每学期考第一。这次没考好,下不为例。”每学期开学,爸爸都要给我买一身新衣服,而自己却舍不得买。所以他身上总是穿着那身深蓝色的西装。
我爱爸爸,爱他的工作认真,爱他的那身深蓝色的西装。
我生来就跟兔子有缘。
小时候我认识的第一种动物是兔子,会写的第一个汉字是“兔”字,会唱的第一首儿歌是《小白兔》,喜欢的第一个卡通明星叫月野兔,所以我穿开裆裤时就跟兔子成了好朋友也就不足为怪了,只是那时她还不叫兔子。
兔子之所以叫兔子,这有着很深的渊源很长的历史。可追溯到公元一九九三年,适值初春,小城盛行红眼病,兔子不幸感染。小朋友们听说红眼病传染,都不跟她玩。可怜的兔子一个人趴在课桌上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巴望着别人,表情极其难过,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兔子。我走过去给了她一块糖,说:“红眼兔,诺,吃!”于是,她从此就叫兔子,而我,就成了兔子的好朋友。
刚开始兔子并不接受这一雅号,因为她觉得龟兔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乌龟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。但有些事情是久而成自然的,所以就不是也是了。事实证明,“兔子”这一花名并没有起错,后来的兔子竟然连性格也像兔子了。
“静若处子,动如脱兔”该是一个可爱女孩的完美境界了吧。可兔子一向喜欢断章取义,向来只识“脱兔”,而不知“处子”为何物。一直将“生命在于运动”视为格言的她,除了睡觉之外,几乎一刻也闲不住。比如,她喜欢打篮球,喜欢跑步,喜欢溜冰,基本上男孩子喜欢玩的体育项目她都喜欢。即使在她身体很累的时候,也不忘不使她的嘴巴闲下来。说实话,她的口才实在了得,除了应用在辩论赛、演讲赛等正当场合,还有就是用于折磨我的耳朵。有次我真的受不了她的聒噪,发狠给她命了一道题:五分钟之内不许停顿,完整地原创一则故事。否则从此封嘴。她抗议说我这是效仿曹丕,不仁不义。我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毛。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这只疯兔子竟然真的一字未顿编完了她的故事,还有些小感人。兔子看着目瞪口呆的我,愤愤地说:“怎么样?保留我在你耳边吹风的权利吧,幸福的女人!”说完调头,趾高气昂地大踏步离去。
不过后来我倒是清静了几天,惊讶得我仿佛看见孙悟空杀死了唐僧。可好景不长在,几天后我推门进宿舍,就看见兔子坐在我的床上谄媚地对我笑:“蝉子,蝉子,我陪你说说话吧……”
我一直以为认识了这么个精力旺盛的兔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,而且她还喜欢有损斯文地跟男生勾肩搭背。贫嘴,打游戏,乱花钱,无一不是她的强项。我总是骂她疯丫头,甚至嗔怪她这样的做法有些太过轻浮。她也总是神经大条地笑笑,只有一次她黯然望了我一眼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:“知道吗?只有设法往脑子填满一些事情,才不会有空想起另一些事情。”
我怔怔地呆住。我怎么没有想到呢?
我应该想到的`。
兔子从小就不喜欢回家。不喜欢回家的小孩通常有两种,一种是太贪玩,另一种就是家庭不幸福。兔子并不贪玩。而家庭不幸福通常是因为父母婚姻的失败。
兔子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爸妈,就连对我也没有。
高三快毕业,兔子说她要远远的离开这座总让她不快乐的小城,她还说她喜欢有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,于是她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。
上了大学后的兔子终于恢复了她的女性特征,这真是一件该举天同庆的事啊。兔子蓄起了长发,穿上了高中时扬言誓死不穿的长裙和高跟鞋。
新年的聚会上,一身淑女打扮的兔子竟然带来个人高马大的男朋友。我戏问她男友花了几成的功力使她改头换面,那个腼腆的男孩只是抿了嘴笑,看着他认真的表情,我知道兔子的幸福这次真的坚实可靠。
兔子后来跟我说其实她小时候很喜欢坐在落满灰尘的阁楼上,幻想自己是莴苣姑娘,被凶狠的老巫婆关在塔楼的最顶层,等待着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前来搭救。
望着兔子黄昏中远去的背影,我突然感到一丝落寞,也好像突然感受到兔子大一时写给我的信的结尾那句:亘古洪荒中,好似地球上只有我一个人了。
黎明,我从梦中醒来。天空灰灰亮亮的,鸽哨声呼啸而过。我窝在暖暖的被子里,回想着那时云淡风轻的日子,细数着兔子的可爱,心里荡漾着小小的温暖。
明年春天我要把这里盛开的第一枝春花寄给北国的那只兔子,告诉她“江南无所有,聊寄一枝春”,告诉她我在的江南已春暖花开,告诉她早些醒来去追寻下一个精彩,还要告诉她,兔子,兔子,我想你了。
入冬往后,菜园里的青菜品种就逐渐减少了,这时节,马铃薯和萝卜就成了“大赢家”,霸占了不少的“地盘”。
我对萝卜也有些熟悉。因为那时,我家的萝卜大多种在河滩的沙地里,冬日的河床有点“瘦”了,菜地也干旱,就得给萝卜们浇水。就一孩子而言,挑水浇完一个萝卜园,确实是一“苦差事”,来回往返溪河和萝卜园十几趟,胳膊痛了、腰也酸了。可有时在冷冬里“折腾”一番后,满身都热乎了,又看看那些小萝卜头,也觉得有点小可爱:今日还见她害羞地探出头来,摇着蓬松的长发(萝卜苗),过几日,就见她们“涌起”半个雪白雪白的身子了。那时有一部热播的动画片《人参娃娃》,里边讲一贪财的地主千方百计想捉人参娃娃(人参精),我看得很惊讶--人参精竟然跟白胖白胖的萝卜头差不多咧,可见萝卜也是挺可爱的东东。
大人讲,经过冷霜“冻打”的萝卜是很清甜的。我偷偷挖过好几回来吃,尽管把皮削得很深,就吃里边的萝卜肉,可还是觉得有点麻辣,舌头都麻住了。从那时起,我就觉得大人的口感和孩子的相差实在甚远,譬如大人还讲苦瓜不苦、生姜不辣、苦麻菜的菜汤清甜等,我想,没有几个孩子愿意“苟同”。
大冬天来了,我们的萝卜照例大丰收。大人小孩拔萝卜,一担一担挑回来,洗干净,切去点萝卜苗,一只萝卜切成五六片、八九片,放在竹篱上晒一晒,然后就倒入缸里,半缸萝卜倒一两包食盐,慢慢地用力搓呀搓,吱吱作响,搓合适了,萝卜就变软。就这样,又捞起来,在竹篱上晒干,就成了萝卜干。新鲜的萝卜干和猪肉炒来吃,实在是喝酒吃饭的好菜。当然,更多的萝卜干是贮存起来,留到明年天热时候,当作喝粥的拌菜,确实很爽啊!
张菁的《红尘外的茶香》讲了好多高僧和茶的故事,其中就有李叔同(弘一法师)谈萝卜干的轶闻。李叔同出家后,一回,好友夏丏尊去看他,李叔同正在吃午饭,便问夏丏尊要不要一同吃。夏丏尊讲不吃了,但看到李叔同的午饭就是一碗白米饭和一碟咸萝卜干,夏丏尊不免心酸了起来,轻声问了句:这么咸(咸萝卜干),吃得下吗?李叔同竹箸微顿、轻答道:咸有咸的味道。米饭吃完后,李叔同向碗里冲了碗白开水,涮涮碗底粘着的几粒米饭一同喝下。夏丏尊的心里更觉酸楚,又轻轻地问:这么淡,喝得下吗?李叔同淡淡一笑,应道:淡有淡的味道。……
这故事历来很受人称道,确实饱含佛理、禅意:人生本如此,咸淡两任之。当然,那是高僧、非凡人的一种超然的智慧,在我们俗人眼里,萝卜干就是萝卜干,就一伴粥的咸菜,朴实就朴实,可口就大快朵熙,管他呢。作家潘大林也在他的一篇随笔提过:“来到这世界,吃过了、喝过了、玩过了、乐过了,也痛过了、苦过了、纠结过了、郁闷过了,这才算是人生。一个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,县城都没进过的青年农民,忽然就说悟空了,说看破了,谁也不会知道他看破的是什么,悟空的是什么……”看来,萝卜干还是吃在名人嘴里更有名气哈!
冷冬时候,乡间的大人和孩子都常生冻疮,手脚红肿起来,颇有点像肥胖的大萝卜,因而也喊“萝卜手、脚”。人们就把萝卜苗捣碎,用那汁冲水洗擦手脚,以毒攻毒,萝卜手脚就给治了。也不知是不是这样。不过,冻疮生久了,不治似乎也会好起来的。
冬日,人们喜好吃火锅,锅里也时常会撒些萝卜片,味道还可以。有时,人们吃肉腻了,也搞点萝卜酸来“解腻”。此外,人若连绵咳嗽,也炖萝卜猪肺汤来食疗。可见,萝卜也真是挺好的东东呢。
我奶奶出生在山东省招远县(今招远市)一个偏僻、土地贫瘠的穷山村里。童年时,苦日子、穷日子把她折腾得死去活来,她对今天不愁吃、不愁穿的幸福生活一百个满意。奶奶今年快八旬了,耳不聋、眼不花、背不驼,身子骨硬朗着哪,一家七八口人的吃、喝、买米、买菜等家务活她都承包下来了。说我们上班的上班,上学的上学,每天工作、学习都很累,不用你们干。奶奶是持家的能手,干活有条不紊、干净利索,做的饭菜色、香、味俱佳,我家很少去饭店聚餐。为此:奶奶被我们全家人誉为我家的总理。
我们全家人谁也不敢在总理面前说:这东西不好吃,我不愿吃;这衣服旧了,不时髦了,我不愿穿的话。假如不留神,说走了嘴,让她听到了,她就会满脸的怒气批评你:都是好日子烧的你们,你们都不知道姓啥了?她就会又滔滔不绝的回忆起她童年的往事:我都上学了,不知道什么叫裤衩、内衣、外衣,只知道春秋穿的单裤脱下来,偎在坑上,等妈妈把它洗干净后,絮上棉花,就成了棉裤,冬天穿。春天到了,把棉裤里的棉花扒出来,就是单裤,春秋穿。看你们现在春夏秋冬有多少套衣服?有的没等穿旧、穿破,甚至只穿了一两次,说不时髦了,就把它扔掉了;我上学时中午带着两片地瓜干和一个凉菜团子,就是一顿午餐;一块四方破布包着书,当书包,夹着上学;我从未穿过用新买来的布做的衣服,都是哥哥、姐姐穿着小了,改一改,补一补,给我穿。
奶奶不忘本的思想、做法是值得我们钦佩、学习和发扬光大的。但,她有时有点固执的过度。比如,吃剩的饭、菜,当顿吃不了,下顿还吃,下顿吃不完,再下顿仍然端上来,不管它变不变质,吃不完决不罢休。总认为扔掉可惜,是浪费,别人不吃,她自己吃。边吃边说:有点味怕什么!不要糟蹋东西,糟蹋东西是犯罪的,总有一天老天爷会惩罚你的。
吃了这样变质的食物,肯定是胃肠不舒服的,轻者呕吐,重者拉肚子,闹痢疾。有一次她真的吃坏了肚子,上吐下泻,捂着肚子哼哼个没完。全家人用事实劝说她,咱劝也无济于事。因病在身,她不吱声,对你说的话,既不反对也不赞同。吃药、打针的费用,超过那些饭菜的几十倍,哪个合算?哪个不合算?她不算经济账。事后,仍然是我行我素,她还是她,交了学费,也不接受教训。
天长日久,全家人知道了奶奶的体性:只要是全家人爱吃的菜,她从不第一个下筷,非等全家人吃够了,吃剩了,她再打扫盘子底。尤其是我爱吃的菜,她会站起来,把盘子端到我的跟前,让我先吃个够。后来,我们把好吃的菜,齐声说:这个菜做的没有味道,不好吃!她又会叙叙道道的说:都是好日子把你们烧的,你们都不知道姓啥了?你们不吃我吃。如是,她就动筷吃这个菜。别说,这一招真灵,每逢做有好吃的、特殊的菜我们都齐声说:这个菜做的没有味道,不好吃!她准会抢着吃,比我们劝她吃都好用。
由此我想到了,习惯势力的烙印是很难去掉的,不是一朝一夕能把几十年养成的习惯改变过来。尤其是过怕了那穷苦、吃不饱饭的日子的人,视粮食、菜蔬、瓜果为命根子,想让她接受年轻人的想法、做法是难上加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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