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精选】写人优秀作文合集九篇
在学习、工作或生活中,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,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,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。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人优秀作文9篇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我的表哥有一身麦色的皮肤,乌黑发亮的头发下有两条浓浓的眉毛,像是用毛笔写的“一”字。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上戴着一副黑边框的眼镜。他开心时眼睛会笑成一条缝,他生气时眼睛里燃烧起小火苗,一不小心可能会“烧”伤你哦!
他可是一位名副其实的“手机狂”,每天起早摸黑地玩手机,不放过每一分,每一秒。
记得有一次,我正在用手机上网查资料,他一见到我手里的“宝贝”,马上如脚踩风火轮一样奔过来,一把抢过手机马上玩了起来,不管我怎么反抗,他都充耳不闻,对我不理不睬,只管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,恨不得自己是游戏中的一部分。
还有一次半夜,大自然的交响曲为夏天增加了几分静寂。我已经和周公公开完会了,三更半夜想去小解一下,突然发现表哥摸黑坐在沙发上,忘我地盯着手机屏幕,不时发出“哈哈”的几声笑声。手指使劲地在屏幕上点来点去,好像要把屏幕戳得与月球表面一样。夜已经深了,但是他丝毫感觉不到疲惫,即使眼睛里布满了的红血丝,他也舍不得放下手机。表哥痴迷手机的程度真可以用“废寝忘食”来形容呀!
这就是我的“手机狂”表哥,大家千万不要学他哦!
初秋,胖百合和村里的其他几个人南下去了深圳,成为千千万万个城市建筑大军中的一员。他一次次地给家里写信,说在深圳混得不错,并不停地往家里寄钱。
转年,我考上了高中,去了离家三十多公里的县城读书,那是胖百合读书的地方。
初冬的一个周末,我一回到宿舍,便看到了我床上放着一件淡绿的羽绒服和一大包零食。翻开羽绒服,里面有张纸条,上面是一行清晰的小字:“馋嘴的丫头,不知羽绒服你是不是喜欢,但我相信,这些零食你肯定喜欢,记着。欠我一顿马屁啊!”
我瞬间便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,急切地问舍友吴晓梅那人还说什么了没有。室友说,那人看上去挺关心你啊,不停地问这问那的。
我说,那是我哥。室友忽然就瞪大了眼睛,说,不会吧,你不是说你哥只有19岁,又白又胖么,可那个人看上去得有30岁了,又黑又瘦的。
我的泪,刹那间成河。
春天到来的时候,胖百合去了北京,在爷爷一个远房表亲开的饭店里干了两年,我去北京读大学时,他便不干了,在师大旁边开了一家小饭馆,由于他面善,人又大方,生意竟一天天地红火起来。
生活安定了,爷爷便张罗着要抱重孙子,母亲托人给他说媒,被他拒绝了,他不想这么早结婚。直到爷爷快不行了,他才领了一个女孩儿回去。那是他花500块钱,在网上雇了个临时的女朋友。
送走了爷爷,胖百合把家里的猪都处理掉,把爸妈接到了北京。彼时,他的生意越做越大,开了连锁的分店,在北京买了房子,爸爸妈妈真正过起了城里人的生活。
瞧!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小男孩,他长得圆头圆脑的。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高高的鼻子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。
他活泼开朗,所有班上的同学都爱和他玩。记得投票选班长和新三好的时候,他的票数是班上最多的的呢!他虽然长得不是很帅,但是很可爱。
他喜欢看书,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像鱼儿一样钻进书的海洋,此时就算是地震也震不动他。就是因为他在看书时增长了知识,所以同学们不会的问题都爱来问他。他还喜欢打羽毛球,每到双休日他就会和妈妈一起打羽毛球。每次都是他输,可是他下决心一定要打赢妈妈。
他的偶像是周杰伦,他十分喜欢听周杰伦的歌。什么《彩虹》、《牛仔很忙》、《青花瓷》他都听过。他妈妈说:“周杰伦的歌有什么好听?”他每次都会回答:“反正我喜欢。”
他的.愿望有很多,他想当科学家,发明一种既能折叠又能防盗又能调温的房子。他想当宇航员在宇宙遨游,他想当名医给人们治病……为了实现这些原望,他一直在努力地学习。他的学习不但在班上,而且在年级中也名列前茅的哦!
这个小男孩是谁呢?嘿嘿!告诉你吧!他就是我——方兴。
西楚霸王项羽,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。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,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,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,但不得不承认,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,但是那又如何,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,成为天下霸主,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;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,也不可能千秋万代,如大汉般繁华,对后史影响至深。
首先,他太过自信,于是,只变成了自负。再者,从历史的角度,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,懂得纳谏。但是他是武将,会打仗,而且打的还不错,陈胜,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,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,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,不听取他人意见,甚至是自己的叔父,而旦太重感情,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。
其次,他太重感情。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,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。乌江战败后,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,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。有句话,叫“最是无情帝王家”。项羽他不像刘邦,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,无情无义,天理不容,有人说这是“大男子主义”,无药可救。但我欣赏他的义气,和真诚,这是刘邦所不及的,是他们永远的差距。
再次,他很单纯。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,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,而项羽却浑然不知,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,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。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,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,甚至是傻。
最后,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。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,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,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。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,张良,萧何和韩信的相护,怎会身死?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,曾与刘邦结为兄弟,怎么会杀他呢?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,真真的会算计,让人生厌。
退一万步说,项羽就算杀了刘邦,都不可能夺取天下。败在刘邦手下,是必然的事实,因为他自身的思想,和当时环境的影响。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,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——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。
世界,因为爱,而多了感动,世界,因为感动,而多了感恩,谁能说谁没有被爱过,没有被感动过,那感恩,这束美丽的火花,也会在你的心中悄然燃起
题记
第一章 母爱,让我学会感恩
十二年,就这样匆匆地过去了,一个人,能有多少个十二年,母亲为我匆忙了十二年,劳累了十二年,换来的,就仅是女儿长大了。吃饭的时候,看到母亲的头上,又多了几根银丝,眼角的皱纹,像一条条河流,愈来愈多了。饭后,我独自一人走在销路上,夜,静静地,我抬头望着天空,似乎星星上,都刻着一个个熟悉的字眼妈妈
女儿长大了,是该为妈妈做些什么了。过后,我学会了一些家务,拖地板、擦桌子、洗碗、洗衣服我学回的家务越来越多,母亲的压力也越来越少,妈妈时常感慨道:“女儿长大啦!”我也高兴,为了妈妈,学回感恩!
在学校,想妈妈时,我就抬起头,天上的月亮对我微笑,仿佛在说:“女儿,想妈妈啦!”我的嘴角,也会稍稍抬起
第二章 师恩,让我理解感恩
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”老师,就是这春蚕,就像蜡烛,给予了我们,牺牲可自己。“静静的深夜,群星在”这首歌,歌颂了老师的伟大。有谁知道,老师深夜里提灯批改作业;有谁知道,老师曾多少次为不听话学生,悄悄流下眼泪;有谁知道,老师的青春,是什么时候结束的;有谁知道
在老师的导引下,我们理解了感恩。古语有:“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。”老师啊,你对我的恩情,我没齿难忘,你对我付出的汗水,我便要用我最好的成绩来报答您
那一年,他十七岁。本应该坐在教室的他却辍学了。尽管老师极力劝说,家长极力反对,但是并没有动摇他的想法。于是,他成了一个打石匠。
他在家排行老二,有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弟弟,父母都是平凡的农民。一家人简单的维持着生计,生活虽然说不上幸福,但也温暖。可不幸骤然降临,他父亲由于过度劳累终于倒下了。
父亲的离去,使原本就不算富裕的家庭彻底变得一贫如洗。整个家庭全靠亲人的帮助和母亲的毅力才得以维持。可兄弟三人的学费母亲却再也没有能力支付,于是,老大下学了。
他每日看着母亲忙进忙出日益苍老的身影,终于下定决心向母亲提出了辍学。可母亲怎么也不同意。他学习成绩不错,母亲希望它能改变命运。可他就是倔,他认定的事没人能改变。于是他每天以上学为借口,到采石场去做苦工。纸包不住火,一段时间后家里发现了真相,让他去上学,可功课已经落下了那么多,只好让他辍学了。
辍学后,他更加努力的工作。他开始住在采石场,每月只回家一两次带一些咸菜和煎饼。可他太小了,采石场很多工作他都做不了,工厂只给他一半工钱。他没有怨言,只是更加努力的工作。工友们都劝他说这样会留下病根,可他总是一笑了之。
后来,他成家了,有了孩子,可家庭的重担却使他唯有更努力的工作。
他一直在外为家打拼,却没有发觉他与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。孩子不会理解他的苦心,孩子缺少的是爱。
终于,他换了工作,日子也慢慢变好。可他想放松一下时,才意识到孩子与自己之间已斩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。他先是手足无措,然后开始加倍疼爱孩子,甚至讨好溺爱孩子。他想用这迟来的爱抚平孩子心灵的创伤。可换来的是一个个陌生淡漠的眼神,他感觉心在流血,但他知道就算用血也要将它填满。
黄天不负苦心人,他终于换回了孩子的心。当孩子喊出“爸爸”那一刻,他流泪了,他笑了,像孩子一样~
他,就是我的父亲。
“姐姐,过来一下。”
“干嘛?”
“我有一道题不会!”
“来了。”
我的弟弟今年11岁,个子高高的,身体稍胖。他的小脸蛋又红又圆,就像两个熟透的红富士苹果,真可爱!他的那双小手看起来像一对“猪蹄”,肉特别多。别看他手胖,但用起剪子来,他的手可灵巧了,他能剪出很多栩栩如生的图案,他剪了“三国演义”、“水浒一百单八将”等许多人物。有时,他就用剪出的图片当玩具。真可谓“人不可貌相”。
弟弟是一个“与世无争”的人。他无论在什么时候,都特别谦让,不与别人争夺任何东西。有一天晚上,我姑姑带我们两个去书店买书,买完后书店送我们两个书皮,因为已经是晚上了,就只剩了两个书皮,一个好一点,另一个有点破损。我拿那个不好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可我心里还是很不情愿。然后,我明知故问地问他:“你要哪个?”他好像明白什么似的,拿起那个不好的,对我说:“哥哥,我要这个,那个给你。”当时,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,不知道是什么滋味。可弟弟却拿着书皮很高兴地站在那里,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。
弟弟的学习也很不错这次期末考试考了全班第三名的好成绩。平时,他喜欢看一些对学习有帮助的书,像《唐诗三百首》《小学生作文日记选》……他遇到不会的问题就会及时向老师、家长请教,是个名副其实的好孩子。
这就是我的弟弟,他是不是很优秀呢?
古有江南四大才子,美名传天下。让我羡慕,渴望一睹真容。经过我长年累月的“侦察”, 竟 发现我家亦有才子呀!
相貌不才
说出来能吓坏人的五眼皮,便使他看起来气度非凡。可土黄色的皮肤,卷曲的黑发,额头右边有一块半圆形头发空缺,至今仍下落不明,下巴的胡子中间还有一个红彤彤的小豆豆,使他的相貌一落千丈。虽说如此,可他那非凡气度与魅力,使他的人气指数大大的高呀!
数学天才
话说当天,吾与数学题正在进行厮杀,势如破竹,吾沾沾自喜。可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——“一头青额猛虎”!吾又不是武松,怎知如何将其降服?吾搏斗片刻,顿觉体力不支,思维混乱。便向母亲求助。母亲示范:招数一套套,公式一条条,吾头昏脑胀,不得其解。“才子”驾到也!只见才子打量“猛虎”片刻,便找到其要害,一道公式就将其至于死地。才子呀!吾豁然开朗,吾曰:“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。”
作业之战到此结束
博学多才
一次旅游时,我指着一棵草问才子:“这是啥?”“它叫乱草”“那个呢?”“它叫莎草,叶子较长较好,还可以用来辫麻花辫呢!”我摘来一看,还真是!我乱指一气,才子居然一一作答。人才呀!一个人拳头般大小的脑子,竟然装了那么多知识。名胜古迹,天文地理,时事政治······无所不晓。随你问哪部世界文学名著,他很快就能说出文章内容来。
多姿多才
我家的才子可真是热爱生活,创意多才。春天带我去野炊,夏天带我去捉鱼;秋天带我去采菊花,冬天陪我堆雪人。有时候来个创意魔术表演,骑自行车山地越野,亲子爬树大比拼……亲近自然比报辅导班强多了。
聪明的你应该已经猜到:这大名鼎鼎的才子便是我的老爸。没错!因为老爸的“才”,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,因为老爸的“才”,让我更加快乐······
小时候,爸爸妈妈都不在家,就把我放在乡下外婆家。我的外婆已年近50,脸上已有许多皱纹,但外婆是慈祥的,和蔼可亲的。由于我一直跟外婆住在一起,所以在我的记忆中大多全是外婆的形象。
直到现在,我依然清晰地记得——当我还很小的时候,跟外婆特亲,外婆干什么我都跟着她。我喜欢在外婆干农活时在田野间飞快跑,与蝴蝶追逐,跟蜜蜂嬉戏。而外婆总是慈爱地对我说:“小心点儿,跑慢些!”可年幼的我还是摔倒了,不禁“哇”的一声哭出来,每每这时,外婆总是捧起我受伤的小手,边抚摸边怜爱地说:“都怪外婆不好,外婆没看好冰雁!”然后轻轻地对着我的手吹气,那样的小心翼翼,仿佛捧着一颗珍珠,对!在外婆看来,我就是她独一无二的珍珠。
在狂风呼啸的冬季,你可能会看见一位老妇背着一个孩子在风中艰难地走着。那位老妇是我的外婆,而背上的那个孩子正是发着高烧的我,我的外婆怎么能容忍她的宝贝孙女生病呢?于是,这么冷的天,外婆还是背着我,顶着大风,步履艰难地走向县里的诊所,我趴在外婆的背上,觉得很是温暖,仿佛与外界的风雨都隔离开了,自己正处在一个温暖的港湾。看过病,医生说我需要每天都打一针,这样我的病才会彻底好。听完这话,外婆果真每天背着我,步行几里地去县城打针。其实我是很害怕打针的,看见尖尖的针头我就会“”哇哇“大哭。这时,外婆就会轻轻地把我抱起,安慰我,让我把头别到一边,不让我看到针头,然后用手慢慢抚摸我的后背。外婆的手似乎很有魔力,当外婆的手触碰到我时,我就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,自然而然地忘记了打针的疼痛。
小时候的我很胆小,很怕打雷,每次听到“轰轰”的雷声,就会用双手捂住耳朵,把自己裹到被子里。也是这时,我便会跑去与外婆一起睡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打雷时,我只要握住外婆的手,我就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,这样,我便会甜甜的进入梦乡。后来,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:睡觉时手里不能没有东西,所以,我一个人睡觉的时候,手里必须抓着一些小物品,像发夹什么的都可以,因为我觉得这样会很有安全感,觉得这样像是握住了外婆的手,我喜欢这种感觉,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是。
虽然现在我长大了,也没有和外婆住在一起了,但是,每天午饭,晚饭我都会跑去和外婆一起吃,因为我爱我外婆,真的很爱,有一件事,我也不怕说出来被大家笑话,其实,现在我还是喜欢睡觉抓东西,还是怕打雷,但如果不握住外婆的手,打雷时我还是会捂住耳朵躲在被子里,除了外婆的手,抓什么东西我都还是怕打雷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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